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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司:已在行政机关相关岗位事情的不用到场执法职业资格考试

文章出处:火狐全站 人气:发表时间:2023-09-01 01:59
本文摘要:作者 法制日报记者 蒲晓磊 9月1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集会举行了闭幕会,集会以143票赞成、1票阻挡、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修改法官法等八部执法的决议。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了新闻公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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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法制日报记者 蒲晓磊   9月1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集会举行了闭幕会,集会以143票赞成、1票阻挡、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修改法官法等八部执法的决议。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了新闻公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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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往通过状师资格、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人员,是否还需要到场国家统一执法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在行政机关从事行政处罚决议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这些公务员,要不要到场考试取得资格;从事立法的执法职业人员等人群,为什么没有列入到必须到场考试的规模中……针对社会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司法部司法考试司司长贾丽群一一作了回应。  贾丽群先容,这次修法,明确了国家统一执法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衔接,从两个方面作出划定:  一方面,实行国家统一执法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及格证书、状师资格凭证,与实施国家统一执法职业资格考试后取得的国家执法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另一方面,也明确划定了国家对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议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执法照料的公务员实行统一执法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也就是说,只有在这项制度实施后,新进入上述岗位的公务员才需要取得执法职业资格,已经在上述岗位从事相关事情,而且胜任现任职务的人员不受这项制度的影响。  这次修法将应当取得执法职业资格的人员规模举行了扩大,但也另有许多从事执法职业资格的人员没有列入其中,好比从事立法的执法职业人员、举行法学研究、法学教育的人员等,没有纳入到执法职业资格考试的规模。  对此,贾丽群解释,主要还是思量到执法职业资格考试的规模更关注于对公民、法人权利的掩护和克减,因此将司法性质的人员纳入到执法职业资格考试的规模中。

  “虽然现在没有执法划定,立法人员、法学研究人员、法学教育人员等一定要到场国家执法职业资格考试,可是在革新的事情方案当中,是提倡和勉励立法人员和执法法学教育人员到场这样的资格考试的。”贾丽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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